一、各用人单位到北湖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办理初始备案。
(一)用人单位必须先通过网络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的“在线经办”窗口点击“劳动用工备案(企业)”栏,按提示点击《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即可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1.在系统界面上点击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录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备案业务办理机构选择郴州市北湖区辖区),注册成功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并等待北湖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备案确认。
2.单位信息备案确认后,用人单位可通过自行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点击劳动用工管理,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导入人员信息)。系统中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单个新增和批量新增,当点击批量新增时需下载合同模板,在合同模板中依次填入新增人员信息(含下拉提示的空格填数字即可,个人联系电话为必填,模板格式不能随意更改),保存后点击上传文件把已填写好的《劳动合同模板》及时导入系统,并等待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备案确认。
(二)网络备案通过后用人单位需向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用人单位填报好的《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用人单位填写首页单位信息即可);
2.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开户申请表(盖公章);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盖公章);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验后退回),劳动合同签订必须符合规定具备工资数额且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样本QQ群共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样本QQ群共享),每份样本首页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可使用自己的劳动合同模板;
6.北湖区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两份以上(盖公章)。
(三)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将通过核实网络系统备案情况填写《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备案情况记录,并在《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加盖“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初始备案已完成。
二、用人单位办理变动备案。(人员异动)
用人单位先通过网络进行变动备案,用人单位在每月人员发生变化时登录《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变动备案。点击劳动用工管理,进入劳动用工备案,单击人员信息时上方将出现变更/终止/解除,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用工信息变化情况选择相应操作,并携带相应的纸质材料到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备案。
新增携带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备案职工花名册两份及备案手册。解除请携带解除合同原件一份,备案职工花名册两份及备案手册。
北湖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北湖区政府大楼五楼5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52167135 QQ群:20469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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