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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事业单位9572人次实现岗变薪变

来源:北湖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日期:2017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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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17562人次办理了岗位异动,其中市直2131人次。在岗位异动的人员中,有9572人因岗位变化(其中1754名管理岗位人员发生职务变动、7818名专技岗位人员专技职务等级发生变动),兑现了相应的岗位工资,实现岗变薪变。这标志着我市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平稳运行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我市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异动管理,对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实施动态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即因退休退职、调出、辞职辞退、辞聘解聘、在职死亡等造成岗位空缺的;通过调入、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聘等途径新增人员的;职务变动、职称晋升的均办理岗位异动审批相关业务。

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人事业务工作的前提。对不按国家和省规定进行岗位调整的事业单位,不予确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通讯员 李志坚  杨玮珑)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