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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湖区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相关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北湖区财政局
日期:2017年11月08日 10:29
作者: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文件 ()

关于北湖区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

相关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2017111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马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政策规定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湘财预〔201758号)文件对新增债券使用作出明确要求:一是新增债券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等中央和省明令禁止的支出。二是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落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乡村(社区)卫生室和义务教育学校等基层医疗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不得盲目铺新摊子。其中,已明确用途的,要按规定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三是各地要把新增债券与年初预算安排打通盘活,统筹财力足额落实工资、津补贴、基本养老金等各项调资政策,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基本民生需求。

二、北湖区2017年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拟安排方案

2017年,省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8300万元,其中省级下文已明确指定用途的资金2300万元。根据区级实际情况,结合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拟将省转贷我区新增一般政府债券8300万元安排如下(详见附表):

1、指定用途使用的项目资金2300万元,即:国省干线建设9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3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元。

2、拟安排原列入往来款项目的重大公益性项目6000万元,其中主要是农村公路道路建设项目。同时,将往来款项目转列支出。